宋欢忘不了,她第一次见到林赋的时候,他的木质书桌上摆着厚厚一摞的书,他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发霉,手里的钢笔一圈一圈转着。而她只是看着,他利落的短发,干净的白衬衫。那天窗外蝉鸣了三声,而她的心似乎狠狠地跳动了一下。
宋欢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不错,可是宋家不缺这一个女儿。其他的姐姐妹妹都缠足,沿用旧时的习俗。而她仰慕革新文化,受此影响,还专门来学堂上学。她穿着青色的手工高定旗袍,珍珠项链挂在外头,发梢微卷的亚麻色长发,她浅色的眸,丰满的嘴唇,无疑都是是让男人溺毙的尤物。
“宋欢,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她明艳的笑,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午后,打在林赋的心上。毕竟,谁会拒绝太阳的照耀呢,“林赋,双木林,天赋的赋。”
他们一起上课,交流意见,批判政事。那天林赋带来从家里偷的威士忌,是洋酒,他们点灯举杯畅聊,只是没料到林赋一杯就醉。他在空旷的草坪上,挥舞手臂,慷慨激昂的,朗诵文豪们的文章。
他们的关系一下拉的很近,像知己,像恋人,外人看来总是暧昧的,缠绵的。
无需解释,这就是宋欢的目的。
宋欢遮掩住眼底的阴郁和消极,用着仅剩不多的热情去搭理林赋,她早就不是一张白纸了。
深色的涂鸦上盖再多的白色,也只能遮盖,时间长了还是会透露底下绝望的深沉,这无可避免。宋欢掩饰的很好,她在林赋的前后,是两个极端。
阴郁的眼神和气质,绝望孤独的死寂;明艳的笑容和神情,生动灿烂的温暖。
如蛊惑人心,那悠远、糜烂的大烟的味道。颦眉垂眸,低头含笑,举一动皆是风情
若要她有多喜欢林赋
她说不清,也想不明白,为什么喜欢他。宋欢没有童年,没有朋友,没有乐趣。二十三年来的春秋,陪伴她的是只已经老去的御猫。她的母亲生前,唯一留给她的遗物。北京城里有大大小小的高楼林立,京郊有大片大片的森林。但宋欢不喜欢树,或许某一棵树下,埋葬着她的母亲。
她的母亲是留洋回来的,上海的一朵玫瑰,凭借出色外貌和才华,当然少不了手段,搭上了宋欢的父亲。
那是个名动一时的女人,显然将自己的美貌完完全全遗传给了宋欢。
宋欢不喜欢她的母亲,她童年的白眼、谩骂、轻蔑,都是因为她的母亲,也有的出自这个女人的口。因为这个女人不甘,不甘心做一个小小的五姨太,她在后院里点火,害死了人。
林赋喜欢上了一个女人,一个平平无奇,甚至低贱的女人。样貌才情家世,样样比不上宋欢。
“林赋,如果我说我喜欢你。”宋欢眉眼弯弯,还是那副烂漫的样子,她带笑,笑却不达眼底。她语气轻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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